都是好的。
插曲过后,两人很快就忘了,站在门口聊得高兴,话锋一转,杨大嫂提到了她表哥:“你表哥伤好些了没有?”
“没那么快,可能是经历一场大劫,情绪不大好。在里边休息呢。”
杨大嫂略有担忧,“肯定的,好不容易从山贼那里捡回一条命,估计吓到了,是要好好休息。”
杨大嫂爽朗,又爱帮助人,这段日子没少帮她。
“不妨事,养养就好了,有事在院子喊一声就成,我听得到。”
“行,到时候别嫌我麻烦。”
杨大嫂笑着回去忙自己的事,林秀秀也转身进去,将半人高的院门合上,稍稍挡住外人窥探的目光。
那时找不到康伯,身上银子也不多,便想着先找个住处,靠近南街那边的房子贵,她身上钱不多,还要生活,只能住远一点,便找到这里。
汴京城边缘的村子,银子少花了许多,就是安全性不好,时常有地皮流氓在院子外窥探,看她一个女子住,偶尔攀在墙上看,要不就是路过的时候往里看,要是她正好在院子里,就会冲着她露出猥琐的笑。
所以没事她不出门,也幸好她有个好邻居,杨大嫂一家着实帮了她很多,她很感激。
现在家里多了一个人,林秀秀挺高兴的,感觉自己没那么孤单,也没那么害怕。虽然男人来历不明,不怒不笑,但感觉不是坏人,也不会害她。
他在隔壁房间住了两三日,林秀秀就习惯了,进门就往左边看,然后走过去。
霍珩方才紧张得很,拖着受伤的身体起床,刚想下床,又听那人走了,这才如释重负,躺回去。不过也因此疼的脸色发白,额头冒汗。
林秀秀站在床边看,以为他热,便把窗开大写,说:“我跟邻居说,你是我表哥,来投靠我,路上遇到山贼了。旁人问起,别说错了。”
她也不想撒谎,可有时候撒谎能保护自己。她一个弱女子,自然得为自己考虑。
林秀秀看他,见他轻轻点头,便知他答应了。
霍珩观她一日,她救了自己,刚才又帮了自己,或许是他多想了,眼前的女子只是出于善良,才救了自己,并无其他。她说的借口,对自己也有好处,没理由不同意。
霍珩面色如常,看着她出去,闭上眼睛想休息,结果听见她进来,又睁眼。
她手里多了一根棍子,木头的,还挺粗。男人皱眉,刚打消的疑心又涌上来,眼神一下狠厉几分。
“给你根棍子,要是有事,你就敲几棍子。”她把棍子放在床头能拿到的地方。
她用行动表示对他的关心。
躺在床上的男人却皱起了眉,有点不情愿的感觉,这是彻底将他当成废人了。霍珩无奈闭眼,默默承受。虽说是为他好,但此举让霍珩心里不舒坦。
林秀秀才不管呢,自认为自己做的够好了,为他考虑周到,谁让他不会说话,要是在房里渴死怎么办?
-
忙了一早上,林秀秀早饿了,肚子咕咕叫,孩子估计也饿了。她自己先吃,然后再去给他吃。
早上喝粥,咕嘟咕嘟的,霍珩刚来的睡意,就被这声响吵醒了。狭长的眼眸睁开,微微偏头,就看见坐在大厅的人,正在喝粥。
要不说房间没门不方便,特别是这间房,偏头就能看见大厅的人,毫无隐秘可言,有点什么事都能看见。还有,霍珩就没见过有人家的床头正对房门的。
只有她家是这样。
女子吃完把桌子收拾了,随后去院子里。
兴许是躺在床上无聊,无聊到,他的眼睛总是盯着她,看她进进出出,从中找到了一点乐趣,打发无聊的时间。
女子进门后朝他走来,手上拿着碗和勺子,冒着热气,是粥吧。他确实饿了,昨晚戒备心太重,不想吃她的东西,现在疑心消了大半,自然得吃点。
林秀秀坐在床边,先吹吹,细心又温柔。
她好像很会照顾人,对待病人也很熟练。
霍珩正想着,勺子就到了嘴边,香是香的,但是入口的味道…怎么是甜的?
男人眉头立马皱起来,不明所以的注视她,似乎在询问。林秀秀察觉到了,笑嘻嘻的表示:“我怕粥没味道,你吃不下,就放了点糖,怎么样?好吃吧。”
紧皱的眉头舒展,很是无奈的表情。罢了,吃点算了,吊着命重要。
一碗粥吃了半碗,霍珩就不想吃了,实在太甜了,不知放了多少糖。
一日下来,不是喝粥就是喝药,霍珩吃了三天就烦了,但她说:“大夫说伤口没愈合,只能吃点清淡的。”
所以现在,等稍微好点才能吃其他的。
霍珩对此没什么表情,反正他现在是个哑巴,不能说话。
在小院住了日,霍珩逐渐适应,腿上的伤口好了很多,双脚能动,但肩膀的伤依旧严重,稍微动一下就疼,怕是要再躺着十天左右。